“张诀,快点,要迟到了。”
程欢站在门口看着还在化妆的人,心中有些着急。
“我靠,为什么会有早八这个东西啊,我恨。”
张诀,从初中开始就是程欢的朋友,现在大学,还是同一计算机系,缘分有时就是很奇妙,有的人会被轻而易举地绑在一起,有的人会永无交集,而还有些人,在短暂的相遇后会走向无终的两端。
“程欢,早上吃什么,我想吃甜的豆腐脑!”
张诀一边画着眉毛,一边着急说道。
“买过了。”
天呐,张诀看着镜子里面肿起来的脸,“程欢,都怪你!
我现在好丑!”
“怪我?”
程欢把豆腐脑从桌子上拿起来,作势要扔到地下。
“我错了!
别扔!”
程欢把豆腐脑重新放到桌子上,看了眼手机,七点半。
“我先走了,你吃完再走,早上袁老的课,不重要,我帮你喊到。”
“哎,欢欢!
你别抛下我。。。”砰!
天天素面朝天的女生从某种程度上说真的太伟大了,张诀悲伤地想着。
呼,呼。。。程欢的车最近坏了没修,只能搭地铁去学校,地铁离住的地方有些远,今天又弄得太迟了,只能跑着去。
这对跑步倒数第一的人真的太不友好了。
到地铁口的时候,程欢累的站都站不起来,干脆坐在地上,大口喘气。
还有十五分钟,希望不会迟到,程欢想。
走读有一点不好,就是迟到是真的迟到了,根本没有同学代喊的情节出现,除了。。。除了命好的张诀。
“好,同学们现在都大二了,有很多地方应该有长进才行。。。”刚到教室门口的程欢听到声音,想都没想,首接去了后门,熟练地弯下腰,开始小步移动。
其实这种事情她不是第一次做了,也没被抓过